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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县人民检察院推进公益诉讼 守护公共安全
2021-09-10    来源:第四检察部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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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10

    今年以来,平罗县人民检察院找准事关民生的公共安全问题,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新领域,不断丰富检察机关保护公益的新路径。共受理公共安全领域线索16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6份,其中涉及消防安全5件,道路交通安全11件。

一、紧盯消防安全领域,让群众过得安心

 

今年2月,为确保春节消防安全,我院第四检察部对辖区违规销售烟花爆竹的情形进行了专项监督,向有关职能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件。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书后开展执法检查,发现问题隐患30项,要求经营者现场立即整改,确保了春节烟花爆竹消防安全。

 

今年4月,我院第二检察部在办理一起故意毁坏财物刑事案件中,发现该案案发现场仍存留未销毁的烟花爆竹,可能对公共安全造成危害,第四检察部接到线索后及时到现场进行查看,发现平罗县前进农场四队鲁某鱼池四周堆放了大量礼花弹,存在公共安全隐患,经调查取证及时向公安局、应急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随后两部门联合执法,及时消除公共安全隐患。

 

今年5月,我院第四检察部对辖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消防安全隐患开展专项监督,发现辖区部分再生资源经营者消防意识淡薄,将回收的废旧橡胶轮胎、塑料等易燃物品裸露堆放在院内,但未配备有效的消防器材、设备,存在火灾隐患。为防患于未“燃”,第四检察部及时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收到检察建议后,行政机关组织县内50余家再生资源经营户开展消防安全生产专场培训,及时消除问题隐患。

二、紧盯交通安全领域,守护群众出行安全

 

今年1月,我院第四检察部在工作中发现,平罗县姚伏镇、渠口乡辖区均存在占用公共道路晾晒农作物的情形,影响道路交通安全。为促成执法合力,及时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遂向乡政府、交通局、公安局等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收到检察建议后,行政机关深入企业和农户家中,大力宣传占用机动车道打场晒粮的危害性,教育引导沿线企业和农户严禁占用公路打场晒粮,同时加强对管辖道路的巡查频次和密度,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今年2月,我院第四检察部发现平罗县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存在监管盲区,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随意停放,各行政机关监管职责不清,疏于监管,停车场负责人安全意识淡漠。为进一步消除危险品货物运输车辆公共安全,我院检察长牵头办理该案,并以公开宣告送达的方式向平罗县公安局等5家主管单位发出检察建议。相关部门收到检察建议书后,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检查停车场298家次,纠正违停车辆64辆次,对6个无照从事停车服务、3家超范围经营停车服务的经营者依法查处,进一步保障了公共安全。

 

今年8月,我院第四检察部发现辖区存在大量改装拖拉机板车上路行驶运载货物,存在交通安全隐患。为有效解决问题,第四检察部启动公益诉讼监督程序后,及时组织召开听证会,邀请政协委员、安全生产领域专家和行政机关商讨解决问题方案,并向公安、农业农村局和市场监管等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问题整改。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检察机关的奋斗目标。平罗县人民检察将紧紧围绕“民生大事”,聚焦公共安全领域开展系统监督,积极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充分运用政治智慧和法律智慧凝聚行政执法合力,确保人民群众享有实实在在的幸福感、安全感、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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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第四检察部